禁運貨物說明

1.貨品為下列物品時,運送人得拒絶受理託運業務:

  1. 危險物品、雜誌、光碟、仿真槍及零件、仿冒品、動植物、高價樂器、中古汽配、IC、CPU、生鮮食品、玻璃製品、政治性產品、法輪功相關文件、3C電子產品
  2.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。

2.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